移民局宣布各个州和领地的州移民计划(State Migration Plans)将在最近底被实行。目前为止,维多利亚州已经在2010年11月2日公布了州移民计划。其他州和领地也将在未来几天公布州移民计划。该计划将提供给州和领地政府一个灵活性的移民计划,以解决州和领地特殊技术短缺和当地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每个州移民计划协议将根据各个辖区的独特要求来衡量。在此计划下,州和领地政府仅能够提名那些提名职业在其各自的州移民计划之内的申请人。不过,州和领地政府也有一些权力来提名那些职业不在其计划之内的申请人。
州移民计划(State Migration Plans)对申请审理进度的影响
1. 新递交的州移民计划签证的申请
新的州移民计划将适用于那些取得州或领地政府提名,并申请下列签证的申请人:
176类别担保技术移民; 886类别担保技术移民; 475类别偏远地区担保技术移民;和 487类别偏远地区担保技术移民。
想要递交新的州移民计划签证申请,申请人需在其递交签证申请前获得州或领地政府提名。州或领地政府同意提名申请的证明需与签证申请同时递交。所有在2010年7月1日之后递交的移民申请,申请人不可以将其申请的175独立技术移民和176担保技术移民,或885独立技术移民和886担保技术移民之间转换。同样,申请人也不可以将其由亲属担保的176或886担保技术移民签证转换成由州或领地政府担保的签证。对于在2010年7月1日之后递交的GSM申请,州或领地政府担保批准提名的证明需在签证申请递交前作出。没有这种事先批准,您将不能递交提名签证的有效申请。1994年移民条例从未允许基于亲属担保的475或487偏远地区担保签证转换成州或领地提名申请,并且现在仍未改变。
2. 现有的移民签证申请
现有的州或领地担保的签证申请人如果其职业是在新的州或领地的提名计划之中,其申请将会得到优先审批。目前技术签证审批顺序的部长指导方向是所有州移民计划的签证申请将在雇主提名计划(ENS)和偏远地区担保移民计划(RSMS)审理完之后再审理。
如果您在州或领地计划宣布之前(2010年11月2日)递交签证申请,同时您目前提名的职业不在州或移民计划之中,您的申请将被归为优先组3(如果您的提名职业在更新的紧缺技术列表3中)或优先组4(或者在申请时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业)申请。您申请的优先将不会因州政府移民计划的结果而改变。
3. 审理优先顺序
在新的部长指导方向下,移民局将依照下列审理优先顺序(按先后排列):
1. 在雇主提名计划下(ENS)由雇主担保的申请和偏远地区移民计划(RSMS)担保的签证申请将有第一优先审理权。
2. 由州或领地政府机构提名,具备在其州或领地移民计划中的提名职业的签证申请将有第二优先审理权。
3.提名职业在目前的由2010年7月1日起生效职业列表(SOL)列表3中的签证申请,将有第三优先审理权
4.所有其他的签证申请将由收到申请的顺序排列进行审理,只有最后的审理权。
然而,当州和领地政府计划实行,现有的提名职业在相关新的州移民计划内,而且事先也有得到的州和领地政府提名的申请人将会在优先审理组2中进行审理。
4. 在2010年7月1日前递交的永居签证申请
在2010年7月1日前申请技术移民签证(175,176,885和886类别)的申请人,若其提名的职业在新的州移民计划内,便能够寻求在新的州移民计划下的提名,并且其申请可基于具备州或领地提名来审理。
5. 在2010年7月1日前基于州或领地提名申请偏远地区担保技术移民(475或487类别)
在2010年7月1日前基于州或领地提名申请偏远地区担保技术移民(475或487类别)的申请人,若其提名的职业在新的州移民计划内,也能够寻求在新的州移民计划下的提名,并且其申请可基于新的提名来进行审理。
6. 在2010年7月1日后递交的永居签证申请
在2010年7月1日后申请技术移民签证(175,176,885和886类别)的申请人或者是独立或由亲属担保的申请人,即使其提名的职业在新的州移民计划内,也不能在计划下由州或领地提名来审理。这是因为立法规定在2010年7月1日前申请的申请人需在递交签证申请前获得提名(或亲属担保)。如果您在相关的新的州移民计划开始前申请签证,并且您的职业不在计划上,您的提名继续有效,然而,您的申请将不会基于新的计划获得优先审理(优先组2)。这意味着您的申请将在部长指导方向48下保持其现有的优先审理。(请参照3中的优先审理信息)
7. 新的州移民计划对于列表3中职业催签的影响
州移民计划(SMP)的引入已经对那些在布里斯本递交eGSM催签清单(DRC)的申请产生很大的影响。维多利亚州的SMP在2010年11月3日开始生效,移民局已要求签证官给予任何在SMP或任何其他即将生效的SMP下的GSM申请优先权。这将导致从2010年11月3日起发出的催签申请失效。2010年11月3日前发出的催签申请但还没有配到签证官,也当无效。
在催签下已经被分配给签证官的申请或任何其他安排将会继续审理并完结。任何优先组3中尚未分配给移民官的申请,要在所有优先组2中申请被分配后,这些才能够基于签证申请日期顺序被分配签证官。换句话说,优先组3中的所有职业比如会计的DRC已经被暂时停止。因此目前对于这类职业递交催签表格没有任何意义。
(编辑:An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