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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自述在加拿大打“黑工”的经历

  不知道多少个留学生像我一样,是花父母的血汗钱来加拿大读书的。心理上实在想少花父母一点钱,于是我毅然决然地开始找工打。加拿大留学生又不能校外打工(现在可以了,但我那个时候不成),于是我便成了一个法律意义上的“黑工”。

  朋友的朋友开了杂货店,于是我经人介绍,成了杂货店的收银员。没搞清楚状况就贸然开始打工了,后来才弄明白此工作的宗旨:一周两天,每天下午3点到晚上10点半,一小时4块钱,多做两周后才发前两周的钱——也就是说,如果两周内我找到别的工作走了,这两周就算白干——好嘛,卖给这个杂货店了。

  我开始工作。工作量之大是4块钱所始料未及的:连续站7个钟头,没有连续两分钟可以闲着,有时我屁股刚沾到凳子,便有加拿大大叔大婶拎着大包小包过来交钱,于是只能无奈得站起来笑脸相迎。5个钟头之后,脚已经很痛了,非常想脱了鞋袜把脚放在冷水里浸一下,但是不行,刚想走去卫生间,这边又叫人了。女老板说了,忙的时候吃饭是没时间的,所以你最好在家吃好了再来。我心里想,7个半小时,我即使在家吃到胃痉挛也撑不住这么久啊。于是当她放屁。但吃饭的确是5分钟内解决问题的,往往噎得我直喝凉水。

  我一辈子没这么恨过钱和烟。钱是要一张一张经手点清的,一分一毫差不得。我这种自己出去买东西都抓一把在手里让售货员自己捡的人,现在竟要把5分10分25分一颗一颗算清楚,经常很抓狂。到下班时候更是提心吊胆的一分一分数好,生怕少了钱扣我4块一小时的工资。天知道,大叔们买四瓶大啤酒就是我一天的工钱!到关店出门的时候,摸了一天钱的手已经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烟是另一样让人心里烦的东西,多种牌子的不说,medium, king size, regular, light, extra light,每一种都要记清楚。到下班时候,还要一盒一盒数清楚,算今天卖掉多少。你小时候学数数数到过900多吗,知道一盒一盒数烟数到900多是个什么心情吗?一边女老板还催:你怎么没数柜子里的cartons?!我忍不住提高音量:你什么时候让我数柜子里的了——吓自己一跳——我这种出了名好脾气能忍耐的人,竟然也会提高音量说话。

  听女老板说教——女老板一般都爱说教——迎接客人要什么什么样的笑脸,说话音量要多大多大,什么货品不用大塑胶袋装要用小塑胶袋装……当说到,不要把杂货店当成纯杂货店,从这里能看到加拿大普通百姓的生活,这是一种文化,然后我心里就笑开了——我往往在心里笑,也只能在心里笑。

  终于下班了,坐上地铁已经夜里11点多了。脚已经痛得不想着地了,想着下了地铁如果有个残疾人的轮椅车坐回家多好。昏昏欲睡又不敢睡,怕坐过站。到家后一屁股坐在地板上不想起来。接电话时候也是跪着,一秒钟都不想再站着了。和朋友在网上聊几句,问为什么不给爱情一个机会;于是我使劲仰头望着天花板,这样即使有眼泪也会倒流进肚子里。我这个样子,爱情是奢侈品啊。

  个把月过后,由于收银的工作实在太痛苦无聊,于是我找了第二份黑工,简单的说就是卖三文治的。工作本身没什么可说的,琐碎无比,无数杯子碟子吃的用的留的扔的要擦的要洗的,都需要记在脑子里。我实数细心之人,也时常不是忘了这个、便是漏了那个。我是着实有一些阿Q精神的,穿上小围裙、带个小红帽的时候,便想到千与千寻;或者韩剧里的千与千寻式的女主角——事实其实远没有那么浪漫。此类工作,如果不给自己一点想象的空间,是根本无法坚持做下去的。

  老板是一对夫妻,男的我们暂且忽略不计,单说一下女的吧。本人自出道以来,一共碰到过五个女老板,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动手不动嘴的、动嘴不动手的。前者一般和下面的人“同甘共苦”、一起干活,一般都不讨厌;后者多属有“训话癖”的,也分会训的和不会训的,不会训的那种简直就笨到南极去了,但无论精的还是笨的,这类女老板都会让下属想从心灵深处伸出一根针,在想象的空间里把她们的嘴巴缝起来,顺便再扎几针。等我以后当了女老板,一定引以为戒。

  这个三文治女老板,属于动手不动嘴的。长得秀气,人也和蔼可亲,偶尔教训人几句,过过“训话癖”、“老板瘾”而已。多数时候,都在厨房孜孜不倦的切菜,或者站在柜台,和大家一起叫卖三文治。很长时间,我对她的印象,就仅限于那句问候客人的“how are you”——她那个u拖得很长,挺起来仿佛“悠欧欧”,可爱无比。今天不忙的时候,忽然见她从包包里面抽出一本书,入神得读。我凑近瞄了一眼,竟然是那种需要从上往下、从右至左读的书,我这种高考时候古文题都完全放弃的人,自然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想中国人在国外混日子,知识分子都开三文治店了;还有杂货店的外卖工,以前是什么机关的翻译;还有出租车司机,以前是什么大学的副教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起当年犹豫要不要出国时候,有经验人士对我说,要走就立刻走;如果在国内有了点什么,财产也好、社会地位也好,那时候就不要出国了——于是我就在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出国了,嘿嘿。

  常客里有一对老夫妇,总是在午餐时候光顾。他们已经很老了,也许70岁、也许80岁、也许100岁,反正是到了那个年龄已经不再重要的年龄。老头儿总是牵着老太太的手,牵得紧紧地;老太太知道老头儿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老头儿端着托盘走的时候,让老太太挽着他的手臂。说实话,我被“婚姻”这个概念撞到了……幻想着,到了70岁的时候,如果有一个老头儿,牵着我的手,替我点一份薄荷冰淇淋……那么我真的原意花上40年的时间:十年熟悉、十年磨合、十年奋斗、十年走遍千山万水、相濡以沫……

  打黑工的时候,国内事业有成的老同学也好、周围拿全额奖学金的也好,总之很多人向我抱以怜悯的同情。我琢磨琢磨,其实觉得这段经历没什么不好的。现在不打黑工了,回想起黑工的日子,苦也好、累也好,收获了经历,对我来说就是一件好事。

  (编辑:na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