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04年对于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国来说,最大的历史事件莫过于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引起我们关注的是,这次全会明确了政府管理经济工作的行为原则,即: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对“市场监管”一词赫然出现在这样一份重要的决定里的关注,缘于记者早在两年前在采写完《教育涉外监管从留学中介始》一文之后对“监管”一词的敏感。两年多以前,在政府机构精简、人员缩编的大背景下,教育部却一路绿灯地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增设了教育涉外监管处,以“监管”的思路和手段来“管理”教育涉外活动,一时引起各界关注。记者曾就此采写上述专门文章,并从此多了一份对教育涉外监管问题的关注。
由于教育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和中国加入WTO后教育市场的逐渐开放,留学中介、出国考试、国际教育展览、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等涉外教育活动,越来越渗透到我们的社会和普通人的生活之中,并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比如个别留学中介违规或非法操作损害留学人员及其家长利益等。而教育部在设立教育涉外监管处之初,主要也是以加强对留学中介的监管为着眼点,因而记者当时的文章标题是“教育涉外监管从留学中介始”。
时隔两年之后,当记者点击某留学网站两年多来一个没落地发布的23期“留学预警”页面,并再一次较为系统地关注和采访教育涉外监管方面的问题和现象时,蓦然发现,教育涉外监管工作在这两年间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了很大进展,既有效地监管了留学中介活动,也逐渐深入到教育涉外的其他领域,可以说是“渐入佳境”。
“留学预警”渐成“留学风向标”
2004年12月29日,也就是这一年即将结束只剩下两天的时候,教育部发布了这一年的最后一期“留学预警”,提醒在爱尔兰的中国留学生、即将和准备赴爱尔兰留学的中国公民注意爱方在留学政策方面的一些重大变化。这也是教育部一个时期以来发布的第23期“留学预警”。
如果说两年前,当“警惕出国留学陷阱”被列入当年的“消费预警”之首时,对因留学中介非法违规操作导致自费留学问题发出“预警”,还不完全是教育部作为全国出国留学工作主管部门的自觉行为的话,那么就从当年也就是2003年下半年起,教育部已把适时发布“留学预警”作为其加强留学监管的主要常规工作之一。
教育部对建立留学预警制度的定位是这样的:促进教育涉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树立自费出国留学工作导向,帮助广大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正确选择外国学校,维护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曹国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发布“留学预警”的主要目的是支持留学人员安全顺利地到国外资质较好的院校去留学,而不是限制留学人员到国外去留学。他说,发布“留学预警”也是为了鼓励优秀的留学中介做强、做大。
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要保证自己发布的预警信息尽量权威、真实、可靠,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而“留学预警”信息的有效来源最为关键。对教育部而言,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和各地教育行政机构的外事部门,应该是其做好“留学预警”发布工作的两个最重要的拳头,可以说他们处在“留学预警”信息的最前沿。
根据国务院最新的职能分工,对自费出国留学工作的管理是教育部以及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之一,因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掌握自费出国留学市场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并将其及时上报、反馈到教育部是肯定的,这为“留学预警”提供了一条直接有效的信息渠道。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是教育外事工作的“前哨”,他们在工作上直接接受教育部的指导,由于处于所在国的地理位置优势和职能定位,使他们时刻关注着与中国留学生利益紧密相连的各种信息,也随时可以根据国内提出的要求去对与中国留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态进行核实和跟踪,这是发布“留学预警”的另一个可靠信息源。当然,有了可靠的信息渠道,还需要对信息的过滤、分析、评判,最后才能作出准确的决策,这样才可以确保所发布“留学预警”的权威、真实、可靠并具有最具影响的引导力。
截至2004年底发布的23期“留学预警”,内容已涉及国外院校资质、违规留学中介活动情况、外国留学政策新变化等,涉及日本、德国、加拿大、新加坡、南非、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丹麦、瑞士、瑞典、爱尔兰等12个国家,国外34个办学机构,其中公开曝光了10个留学中介机构的违规操作情况,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很好。
首先是媒体积极报道并给予充分肯定。每期“留学预警”发布后,国内一些主要报刊和网站都迅速刊出并配发评论,《新华网》、《新浪网》等一些影响较大的网站还专门为“留学预警”开辟专栏。媒体对“留学预警”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视其为教育部一个受到群众欢迎的形象工程,是教育部留学工作的一个品牌,将“留学预警”比喻为“出国留学权威风向标”。一些媒体甚至将教育部发布“留学预警”列为当年的全国十大教育新闻之一。
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和外国驻华使馆及我在外华人、华侨及留学生,对教育部此举的评价也很积极。在他们看来,“留学预警”的发布为自费出国留学工作树立了正确的导向,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留学中介从业人员和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及家长则反映,“留学预警”非常权威地引导了中国学生的留学消费,引起了所在国外学校的所属国家政府部门的重视,促使这些国家的政府对这些学校进行更为有效的管理。有的留学人员和家长在给教育部有关部门打来的电话中说,“留学预警”使他们避免遭受到重大损失。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岑建君说,“留学预警”也引起外国政府的关注,在我国与外国政府关于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磋商中,磋商内容也经常涉及到相关“留学预警”。而加强留学预警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留学预警”的影响和作用,重点解决留学工作中的突出和突发问题,已被写进2004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育部部长周济在近两年的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上也对发布“留学预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新的要求,这些都表明发布“留学预警”工作将会继续被予以高度重视和做好做实,也将会对自费留学市场发挥更好的引导作用。
(编辑: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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