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丹麦留学签证要求
必须首先获得丹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才可以在丹麦使馆申请赴丹麦留学许可。如您想咨询丹麦学校情况,请与留学e网的顾问联系。
每位申请人应填写两张红色申请表并贴上两张两寸近照。表格必须完整及正确地用英文或丹麦文填写。申请人在表格及附件(郑重声明)和相关文件上亲自签名,并对所填内容负全责。
除此之外请准备如下文件:
丹麦大学的邀请信(如果提供奖学金,请在邀请信中说明);
经济担保证明。可以为银行存款证明(中英文对照),经济担保需一次性提供以相当于50000元人民币的美元或丹麦克朗提供;
工作单位或有关方面同意您出国留学的证明,中英文各一份,须盖章或领导签字;
申请人的护照,或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费为370元人民币。如须回寄护照,请另付30元特快专递费,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费用盖不退还。
如果需要面试,使馆会与你约定时间。
除两张申请表格外,请将其他文件用A4纸复印一套。在收齐所有文件之后,本使馆回把申请转给丹麦移民局。移民局需要2~3个月左右来做出决定。一旦有结果本使馆会尽快通知本人。
申办丹麦留学签证程序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材料方可到丹麦大使馆申办签证:
1、有效护照。
2、两张护照相片。
3、丹麦院校录取通知书。
4、经济担保书:(1)经济担保书可由丹麦公民或第三国公民出具; (2)如申请人在中国银行有相当于7000-8000美元的外币存款,可由该银行出具外币存款证明,不需出具其它经济担保证书。
5、照会:公派申请人需持有效护照、邀请信、单位介绍信及20元人民币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国事务处办理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照会。
签证时间一般为1-3个月。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丹麦和中国假日除外。
丹麦驻中国总领事馆信息:
地址:北京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
电话:861065322431
传真:861065322439
丹麦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延安西路2200号国贸中心701室 200335
电话:021-62090500 传真:021-62090506
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广州市流花路中国大酒店商务楼 510015
电话:020-86660356 传真:020-86670315
丹麦驻香港总领事馆:香港湾仔港湾道23号鹰君中心2402B室
电话:+85228278101 传真:+852282745
(编辑:Judy, L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