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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对美国签证拒签的解答

  有了护照和国外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之后,签证是“准留学生”踏上留学征途的最后一关。

  经常听到一些申请赴美留学的人懊恼地说:“我又被拒签了!”手里拿着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们心里有一堆疑问:现在要拿到签证是不是比以前困难了?美国使馆的签证决定究竟是怎么作出的?影响签证决定的因素有哪些?如果我的签证申请被否决了,我可不可以申诉?

  在这里,针对一些学生提出的热点问题,本刊编辑部登录美国驻华大使馆网站,搜集了确切答案,并集纳整理。有关专家提出,审核留学生签证的手续、条件,美国对全世界有统一的标准,不会对中国申请人员更苛刻。只要本身条件符合,有经济担保,成绩过关,就能获得去美国的留学签证。尤其是被名牌大学录取或拿到全额奖学金的申请者,办理签证的成功率较高。

  问:被拒签的申请人要等待多长时间后,才可再次申请签证?

  答:拒签后何时再次申请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能提交能够证明你符合得到非移民签证条件的补充文件或证明,你就可以重新申请。根据我们的规定,一年之内你可以申请三次,但每两次申请的时间间隔由你自己定。此外还有一个规定,凡是被拒签过的人,再次申请的面谈时间都只能是在星期四

  问:我递交的文件是按要求准备的,可仍被拒签了,我究竟还需要带什么文件?

  答:递交文件并不能说明问题,而是文件上所显示的你的整体情况不能够推翻你有移民倾向的假设。请牢记,美国法律假定你有移民倾向,而你必须能证明你的整体情况迫使你在访美后离美回国。

  问:为什么面谈时间那么短,签证官只问了我一两个问题,而且几乎连我的文件都没看就拒签了我的申请?

  答:签证官每年要处理成千上万份签证申请。凭经验,我们可以迅速审看签证表格和其他辅助材料以减少提问。请记住,我们所需信息绝大部分已在签证申请表上,通常无需多问问题

  问:申请签证时,我已向签证官表示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一定返回中国,为什么签证官不相信我?

  答:签证官必须先衡量你的整体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发给你签证。虽然本人的口头陈述对获得签证有一定帮助,但是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仅凭口头保证不能证明你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

  问:我已被美国学校录取,并有I-20表格,为什么仍不够获得留学签证的资格?

  答:由美国移民局批准的I-20表格只是签证官要审查的材料之一。请记住,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的规定,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美国短暂停留后会离开,留学签证申请人也必须证明其在美国完成学业后会离开美国。

  多数赴美留学的人要在美国呆几个月或几年,这样,在我们决定是否签发签证前,一定要全面衡量申请人的条件。如果申请人的情况显示其赴美目的不是学习,而是在美长期居留,他肯定会被拒签。因此,即使学校已经录取了你并发给你I-20表,这也仅是我们要考察的众多因素之一。

  问:为何许多被拒签的申请人都得到相同的文件说明被拒签的理由?

  答:大多数签证申请都是依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的第214条(b)款被拒签的。大多数被拒签的人均是由于不能提供在美国以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在美国短暂停留后肯定回国。许多人都认为有一份文件或一种特殊的回答可以使他在几天或几星期后,再申请时得到签证。这种文件或回答是不存在的。申请人被拒签是因为整体情况不符合条件。申请人应在整体情况有了较大变化后再申请签证。比如,刚毕业的无业学生,应在就业一段时间后再申请签证

  问:我告诉签证官我父母在中国,我肯定会回来。我是独生子,我会回来照顾双亲时,签证官仍认为我的回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答:经验表明,独生子也会在美国无限期滞留。独生子只是个人条件之一,单凭这条拿签证是不够的。

  问:如果我对使馆有所隐瞒、提供错误信息或假文件,会有什么后果?

  答:造假的后果非常严重。申请人提供错误信息、隐瞒有关事实,或做不属实的陈述,都有可能永远被拒绝进入美国。所有批准了的签证申请还会与电脑记录核对,以确定申请表上的某些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中国的申请人有亲戚在美国或曾申请移民是常见的。这类情况不会妨碍申请人获得签证。但故意隐瞒事实的人将被拒签。

  问:必须参加TOEFL、SAT、GRE和GMAT的考试,才能得到留学签证吗?是否需要达到一定分数才能得到签证?

  答: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不必为了取得签证而参加任何特殊的考试。不过,我们注意到,学习态度积极而认真的学生,经常在申请美方学校时,参加这类考试。参加一项或多项此类考试,对证明申请人重视留学计划有帮助。

  问:若我对签证申请手续不满,该怎么办?

  答:所有申请人都有权力得到礼貌的、高效的、平等的待遇。若你觉得在申请签证时,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可给总领事发传真,说明事情经过。若经调查属实,使馆将加以改正

  问:我的美国朋友能直接与领事咨询我的申请吗?

  答:为了给美国公民提供一个与领事直接对话的机会,签证处将安排一位领事在每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下午4点到5点出面接待。咨询的原则是谁先到谁先问。上述三天下午4点到使馆的所有美国公民将有一次与一位领事对话的机会,下午4点以后到达的任何一位咨询者将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被接待。下午4?X30以后将不接待任何人。

  问:若我对申请美国签证还有其他疑问,该怎么办?

  答:若有其他疑问,可以浏览美国国务院网页http://travel.state.gov,或者与签证信息话务中心联系。从中国国内致电者可拨打电话4008-872-333或上海本地电话(021)3881-4611。从中国国外致电者可拨打号码(86-21)3881-4611。有关某申请个案的疑问可传真至非移民签证处,传真号码为(86-10)6532-3178。

  [温馨提示]

  在此,本刊编辑部提醒申请美国留学签证者注意:申请人必须在到美国学校报到日期之前的90天之内申请签证。如果申请者在报到日期之前的90天之前申请,使馆将不会受理。所有F1、M1申请人必须出示其录取学校所发的有效的I-20表。

  为获得赴美留学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留学唯一的目的(不仅是首要的)是学习;自己有能力并计划在美国做全日制学生;在不从事未经许可的工作的前提下,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学费、生活费以及应付突发事件的全部费用;自己有不可分离的社会、经济和其他因素使得自己在完成计划的学业后离开美国。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已无条件地被有资格招收留学生的院校录取。学校必须提供填写完整的I-20表和录取通知。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应该证明他们有能力顺利地完成学业,并出具一些能证明自己学习能力和教育背景的资料,如毕业证书、成绩单(包括所学的科目及成绩)、TOEFL成绩单以及学校所要求的其他成绩,如GRE、GMAT等。

  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在美完成学业后有归国计划。申请人可以通过许多方式来证明这一点。例如,可以表明中国需要自己在美国所学的这一领域的专业人才;自己来自一流学校,归国后能竞争到一份很好的工作。

  (编辑: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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