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加拿大移民潮一直高涨,在加拿大政府政策的倾斜下,很多计划去加拿大留学的学生和家长决定先移民再留学,可是在移民加拿大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住的问题,在经济实力不是很雄厚的家庭就要先租房住,那么如何在加拿大移民生活中租房住,是有一些学问的。
移民加拿大总不能一辈子扎在新移民接待站吧!开始在多伦多租房!和北美其它城市一样,多伦多租房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弄不好还要被黑。
首先,甭管租房还是买房,第一件要考虑的是永远都是Location!Location!Location!地段决定了你的房价以及周边相应的服务。那些学区好、环境好的地段房价和租金就高,相反则比较便宜。而在多伦多(其实北美其它城市也一样),学区好、环境好的地段基本上都在大都市的周边地区或其卫星城。这里虽然学区好、环境好,但租金高昂,且公共交通极不方便,甚至有些地方根本没有公共交通。
2000年时,在多伦多北部靠近DownMills和Sheppard附近(这只是中等偏上的区)一套2居室的公寓月租金大致要被砍1200加刀。这对于那些尚未找到工作的新移民来说,显然要被砍死。(上图为典型的好区的公寓楼)而在Downtown(市中心)则大多为低收入人群聚集地(当然最市中心的金融及商业办公区以及旅游区除外)。那里房租相对便宜,同样的一套2居室的公寓月租金大致要少挨200刀。况且周边基础设施齐全,如学校、商店、医疗机构等均在步行范围以内,而公交也十分便利,新移民在此尚能存活。因此他们大多选择在Downtown附近作为落脚点。
虽然Downtown附近为新移民提供了一些便利条件,租金也相对便宜,但那是以损失环境甚至是安全为代价的。在Downtown靠西的Sherbourne大街有两幢著名的公寓楼(见下图),那里居住着大量的中国新移民。除中国人以外,在里面居住最多的就是印度人和黑人。我们曾经去过一个中国朋友的居处,一进楼,除了脏兮兮黑乎乎以外,满楼道的咖喱味,就连电梯里都是咖喱味!那味不是进了鼻子就完事的,它牟劲地往脑子里钻,不让你犯恶心决不罢休!憋着气好不容易挨到了朋友家,直奔凉台换气。缓过气了问朋友,“这你怎么受得了?”答曰,“刚来也那样,现在都习惯了。”
别对我说气味难闻你可以忍受。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你能忍受吗?
在Downtown的西部从Church大街到Parliament大街,中间贯穿着Jarvis大街和Sherbourne大街。这里是多伦多最臭名昭著的街区。Church大街从南到北星罗棋布着各种小店铺,以各式餐馆为主,很多店铺门口大都挂着彩虹条纹的彩旗(见下图左侧加拿大国旗前和右侧白色大楼前)。刚开始看着还觉得挺好看,后来才知道,那表示本店支持同性恋。为什么呢?因为Church大街住着多伦多最多的同性恋人群。
在Jarvis大街和Dundas大街的交口处,有一座黑乎乎的大楼,夜晚大楼闪烁着耀眼的XXX霓虹灯广告,白天经常能看到三三两两的女人穿着暴露地游荡,一看就知道那是妓女的集散地。除了妓女以外,从Jarvis大街到Sherbourne大街上,满世界都是那些衣冠不整的流浪汉和那些东倒西歪的醉鬼。抑或是那些眼睛直直脸上毫无表情的人,不是精神病就是吸毒的。不知为什么这些人都喜欢到这来凑热闹。Parliament大街也好不到哪去。在Dundas大街和Parliament大街的交口处就是一个难民接待站,来自世界各地的难民都被首先送到这里。
所以从Church大街到Parliament大街是多伦多最糟烂的街区,而我们就很不幸地租住到这里了。
说到在多伦多租房,搞不好还要被黑。怎么个黑法儿呢?
原来,这租金本身就是个陷阱。一套2居室的公寓房一个月1000大刀都包含什么呀?是水电气另交呀?还是连电话带上网都包括了?另外,租房一定是要有合同的。不论是要租公寓房还是租民房,一般至少要签半年的合同,并要在入住前一次性付清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如租方毁约,那这一次性租金是拿不回来的。所以,在租房前这些都一定要搞清楚。否则住进来后才发现没水没电还不能毁约,那就来不及了。
不过,这还不算最黑的。有的人住进来后没几天突然有人来赶人,说是没经过房主允许擅自入住。拿出合同来理论,才知道签约的人根本不是房主。被赶出后再去找签约的人,发现人家早已卷了钱不知跑到哪去了。
因此,租房是一件费时、费事、且要十分谨慎的事情。买报纸,看广告,去看房,验房主。。。一般不把你折腾得筋疲力尽是租不到访的。不过,我们倒没受这个苦,因为来机场接我们的我的中学同学,恰好正要搬到多伦多北部,已跟原房主谈好,让我们接住他们的房。据她讲,房主极好,只是房子所在区域差点。当时我想,差能差到哪去?总比中国城强吧。
在新移民接待站住了将近30天,我的同学开车来拉我们去新租的房,也就是他们搬出的房。出了中国城沿着Dundas大街向西开了大约十来分钟,我们来到位于Parliament大街上的一户人家。这是一栋在多伦多被称作Semi的两层楼房,中间由一堵墙将两家人隔开(见下图右边有小院的那栋)。我们租住的是左边那家楼上的两间。说是两间,不如说是一间半,因为那小间只能容下一张床,再放个书桌都放不下。不过有单独的厨房和卫生间。
开门的是一位慈眉善目的老阿姨,广东人,大概有70岁左右,我们叫她AuntWong(王阿姨)。这屋里还住着她老公,我们叫UncleWong(王叔叔),另一位是王叔叔的妈,一位已经91岁的老奶奶。因此我们将和这三位老人共同生活。王阿姨和王叔叔都是中国解放初期来加拿大的,只会说广东话和有限的英语,而老奶奶更是一句英语没听她说过,且耳朵已经不好使了。因我们不会广东话,因此我们的交流就只能用英语了。
王阿姨见我们干干净净,文质彬彬的,就知道我们是读书人,且是她的上家房客介绍的,错不了,也非常高兴。当时就爽快地说,“好人介绍好人,你们就在这住下吧。不用签合同,每个月还是一样,600块。”哇!多好的deal呀!而且水电气全包!
后来才知道,王阿姨之所以高兴,是因为我们让她放心。她们自己的所有房间时从来不上锁的,也就是说,她们从来不对我们设防。另外,加拿大有法律,一旦房主与租客签了合同,房主是不允许把租客撵出门的,因为他们不想产生新的无家可归的人。
我们就这样在这里住下了,且一住就住了三年!这三年,我们和三位老人朝夕相处,产生了很深的感情。这张图片是我刚从Google上下载的。现在看到这张图片仍倍感亲切,仿佛王阿姨、王叔叔、和老奶奶仍在屋里。可我亲身经历了王阿姨的去世,和老奶奶被送入养老院。那么至今,王叔叔是否仍一个人孤单地守着这个家呢?哪停在他房子旁边的绿色HondaCivic,不正是王叔叔的车吗?他过得好吗?老奶奶,如果您仍然健在的话,您应该已经是百岁老人了。还有人在您身边照顾您吗?想起这些,不免欲伤心落泪。他们三人都是那么的慈祥(我会单独用一章来讲述他们三人),他们的音容笑貌已经永远印记了在我脑海里。
(编辑: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