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年底,我第一次出国,首站夏威夷,然后是西雅图。也许是从小学英语的缘故,美国带给我的所谓文化震撼并不大,我甚至有些意兴阑珊:“原来出国就是这样啊!”我平日里娇生惯养,最怕吃苦,唯独出国,我坚信只有痛苦才能诗意。
我理想中的出国该是凄美的。先凄,才能美。
我要去餐馆打工,但不是当女招待,电影里的女招待都系白色镶荷叶边的围裙,把腰勒得细细的,黑色制服裙下露出修长的小腿,她们一边给客人添咖啡,一边风骚地打情骂俏。这不仅轻浮而且难度太大,最主要的,这不符合我吃苦的标准。我该去厨房,双手浸在滚烫的水里,清洗着面前堆积如山的盘子。一不小心,泡在水底的刀叉刺破了我的手指,鲜血一滴滴染红了水池。我抬手用衣袖擦擦被汗水湿透的脸颊,再将手指放到唇边用力吮吸。身后传来老板娘催促的声音(要纽约口音,听上去更像资本主义社会),我深吸口气,微笑着继续洗我的盘子。如果是拍电影,这时背景该响起高亢的女声:“抖落异地的尘土,踏上遥远的路途,满怀痴情追求我的梦想,365日年年地度过,过一日,行一程。”
对我而言,这才是真正的出国留学。可惜,这样的日子我一天也没有过。初到美国,能让我兴奋的只有两件事:逛商店和看电视。
先说逛商店。每次一走进占地足有足球场大小的safeway(华盛顿州到处可见的大型食品超市),我就兴奋得喘不过气来,总是急不可耐地拽过一辆手推车,闷头向水果区域杀将过去。我最喜欢的普罗丝特问卷里有一个问题是:“If you could choose what to come back as,what would it be”(如果你能选择来生,你希望变成什么)
“神啊,把我变成水果吧。”我总是边偷偷揪一个大大的提子放进嘴里,边这样在心里感叹。
买完水果,我总是去甜品柜台转一圈。最可恶的是那个甜品柜台里的胖阿姨,每次见到我就伸出肘棒似的白胳膊,脸上笑成了一朵花:“鲁豫,快过来尝尝这个,好吃极了。你得多吃点,你太瘦了。”
在safeway买了第20个纽约奶酪蛋糕后,我绝望地发现自己重了好几磅。再走进safeway的大门,我低头推车,眼睛瞟都不瞟甜品柜台一下。美国胖阿姨依然故我,隔着老远就冲我挥手。我好似和她有仇一样,狠狠地盯着她和那些挨千刀的蛋糕:“饶了我吧,我可不买你的甜点了。我最近都长胖了,这都怪你。”
“得了吧!”她咯咯地笑个不停,胖手上端着好大一块南瓜馅饼,黄澄澄的好像要流出油来似的。“尝尝吧,我刚烤的。”
我把脸板得更长了,一本正经地说:“你要知道,我在中国可是个电视明星。我必须要控制体重,否则观众会不干的。”
“Really”(真的啊)她一脸困惑的表情,“那你们中国的明星都像你一样瘦吗那也太可怜了。我喜欢奥普拉,她可一点都不瘦,但我觉得她美极了。”那是我第一次听说奥普拉的名字。
从听到奥普拉名字的那天起,我就成了她的观众。
有一个月的时间吧,我不再逛商店了,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电视。我看奥普拉,看LarryKing,看DavidLetterman,看JayLeno,看BarbaraWaters,看DianeSawyer,还看DanRather、PeterJennings、TomBrowkow、KatieCouric和ConnieChung报新闻。越看,我的内心越是像长了草一样地不安分起来。在美国呆着干什么我的英文已经够好了,还留的哪门子学啊回北京去呀,去做电视,那才是我该干的。
我知道回去是早晚的事情,问题是回去后做什么。“做一个像O-prah一样的节目,现场要坐满观众,他们不一定发言,但他们的掌声、笑声、惊叹声或者只是静静地聆听就是最好的参与。我也要做成一档日播的节目,就用自己的名字,叫《TheLuYuShow》。场中摆一张舒服的大沙发,要黄色的,我坐在左边,因为我始终认为我的左半边脸较为上镜,每天换不同的故事不同的人物坐在我的旁边。我的身后还要竖一块大大的电视屏幕,在我谈话的过程中穿插播放一些事先编辑好的短片。至于选题嘛,只要是有经历的人、好听的故事,都可以是我的素材,这样,一周5期,一个月20期,一年260期,我不愁题材枯竭。做这样一档节目,我需要一笔不小的投资,再搭建一个庞大的团队,还要一个能收回成本并有盈利的播出平台。”这是我在1995年初做的关于《鲁豫有约》的第一个白日梦。当然,那时我还无法这么有条理地说明我的想法,更不可能高屋建瓴地思考关于投资与回报的问题。
这只是我在2006年因为写书而回顾这段往事时,以今天的语言和高度来重述我当年的单纯的梦想。当时我不过对着电视嘟哝了一句:“我也要做一档Oprah式的节目,也带好多观众,也每天都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