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打工许可证,即资格外活动许可(S-3),可到指定的韩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一般在负责自己居住管辖区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需提交材料(仅供参考)
护照、外国人登录证
滞留资格外的活动许可申请书
雇佣业主的雇佣确认书
指导教授的推荐书 (论文准备中的学生须论文指导教授的推荐书)
交纳相应的手续费
违反打工规定的处罚(供参考):
1次违反,通告处分后,1年内不得打工;
2次违反,通告处分后,留学期间内不得打工;
3次违反,通告处分后,取消留学资格。
没在取得S-3资格而打工或专业就业的,视为非法滞留予以处罚。
关于留学生打工的提示:
选择安全的工作和环境
选择适合自己的工种
注意考察雇主的人品、人格和可靠性
签订正式的打工合同,内容尽量合理、全面、详细,以免发生纠纷时,根据合同规定解决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诉。
在打工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待遇,伤害,以及拖欠工资等违反合同规定情况,一是向雇主提出正当赔偿要求,二是在得不到合理解决情况下,可向韩法院起诉,或向韩国劳动者保护部门、劳务纠纷仲裁部门申诉。三是如果需要推荐律师或翻译方面的帮助,可向中国大使馆领事部请求帮助(费用自理)。
(编辑:Roc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