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房屋租赁而发生矛盾和纠纷,是很普遍的事。据统计,新西兰建筑与房屋管理局每年收到的关于房屋租赁的裁决申请就高达45,000次。为避免发生租赁纠纷,与房东保持定期的联系和良好的沟通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发生任何问题时,及时与房东协商以解决问题是最快捷、有效的途径。这也是解决租赁纠纷的首要方法。
那么,如果发生租赁纠纷,与房东得不到很好的协商解决,又应当怎么办呢?承租人与房东之间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可能有另外几种:
1、从租赁服务处获取帮助:
租赁情形不总是一帆风顺的,新西兰建筑与房屋管理局的租赁服务处,可向承租人提供建议与信息,并依需要,帮助承租人解决问题。
租赁服务处首先会针对问题,让房东和承租人进行交谈。很多时候,纠纷问题的产生往往只是源于简单的误解或错误。但是,假如交谈无法达到效果的话,房东或承租人可与服务处进行讨论。租赁服务处可以帮助双方决定接下来该采取的步骤。双方或可试着彼此再讨论一次,或发出相关信函,以通告问题解决的要求和方式。
2、申请裁决庭调停:
假如通过第三方的介入,相互沟通后,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则可向租赁裁决庭申请通过裁决庭的帮助来解决问题。每次申请需缴纳的申请费用为20纽币。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裁决庭会在房东与承租人之间安排一次调停。大部分问题可通过调停获得解决。
调停是通过调停员的介入,协助双方解决问题的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双方有机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调停员会帮助当事人双方认清问题,进而拟出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当申请到达调解人那里时,他将通过电话或亲自上门的方式与涉及纠纷的双方联系,并设定一个时间来进行调解。比如在发生索赔纠纷时,通过调解人的帮助,房东和承租人可以就抵押金中所需支付的索赔等问题进行讨论,以达成一致。
调停员对于有关租赁方面的问题都具有丰富的知识,会指引双方完成该过程,但不会为双方做任何决定。这和租赁裁决庭的听证会不同,在听证会中裁决员会做决定,并让双方知道将有的结果。
一旦同意调停所产生的解决办法,调停员会将协议写下来,做成一份调停命令。双方都必须遵守已同意的事项,命令上通常也会说明,假如没有遵守的话,将会有什么结果。
3、参加听证会:
如果不同意调停所产生的解决办法,则可向租赁裁决庭要求进行听证会。听证会将比调停更正式,裁决庭会听取双方的说法,然后做出决定,即使双方不喜欢裁决庭的决定,仍必须遵守。因为,裁决庭是司法部的一部分,它会根据《住屋租赁法案》,针对房东与承租人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做出决定。租赁裁决员会听取各方的说法,根据证人意见,检查房东或承租人提出的证据,最终作出决定。裁决员会将决定写下来做成裁决命令,房东和承租人双方都会获得一份副本。裁决员的决定如同法院命令,双方都必须服从。
租赁裁决庭是公开运作的,房东和承租人双方都可带支持者参加,除非纠纷设计金额过大,超过了3,000纽币;或者问题复杂,个人难以解决;或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通常裁决庭是不请律师出席的。
在某些情况中,可由一位非律师的人员作为代表出席。假如一方认为可能需要一位代表的话,应该在举行听证会之前讨论这个问题。
4、申请裁决命令:
裁决庭作出的最普遍的命令就是拥有权、租房费用和修复命令。这些命令都可经调停或由裁决庭决定产生。
假如承租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必须做的事,而且情况严重的话,房东可要求将他们强制逐出。这表示他们将必须迁走。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21天;或者严重损坏或威胁损坏房产;攻击房东或其他相关人员;违反租赁合约的其他规定时,裁决庭可发出拥有权命令,终止承租方继续租赁房屋。
某些情况下,比如承租人支付过多租金;或房东未支付损坏、清洁、园艺或清除垃圾的费用;或承租人代房东支付了紧急维修的费用;房东拿取承租人的物品等等;承租人可以申请裁决庭发出租房费用命令,以规定房东向其付款。反之亦然,租房费用命令也可能会发给房东。
此外,裁决庭还可发出修复命令或替代命令:针对某些损坏或没有完成早该进行的维修,而规定一方必须完成维修任务,如不完成,则可能需要以支付金钱来代替;或命令中指明当某人没有遵守命令时,将会发生的结果。这时,未遵守命令者是否需要执行该结果,则全凭另一方决定。
当事人拥有一份盖有大印的调停员命令或裁决命令时,即可要求对方执行该命令;或要求地区法院的收款单位强制执行该命令。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付费。可浏览www.dbh.govt.nz或致电0800 TENANCY(0800 83 62 62)获取相关信息和帮助。裁决庭的命令通常成为解决纠纷的最终办法。
(编辑:christ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