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国留学购汇通过合法渠道完全可以满足所有出境学习的人员申请兑换2万美元以下的,可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近年来,随着国内学生自费留学热情高涨,留学费用也在逐年递增,其中绝大部分留学费用需要购汇支付,外管局为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更好地满足境内居民经常项目下的真实用汇需求,方便和规范境内居民向银行购买外汇,抑制外汇非法交易,已经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外汇管理因私购汇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满足了个人的合理用汇需求。
目前根据自费留学购汇的有关规定,自费出国留学的供汇范围已经扩大到所有出境学习的人员,申请兑换的学费和生活费在等值2万美元以下的(含2万美元),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其中,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兑换第一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的需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书面申请;
2.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正规学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和中文翻译件;
3.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留学费用通知单或其他相关的正本证明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已办妥前往留学目的地的有效签证或签注的护照;
5.本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如已注销户口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
此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兑换第二学年及以后年度的学费和生活费的需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书面申请;
2.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本年度留学费用通知单、上一学年学费的正式收据或相关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3.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在读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4.已办妥前往留学目的地的有效签证或签注的护照;
5.本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如已注销户口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
还需要注意的是:
1.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和委托书。
3.凡本次申请购汇之前因私出境有过购汇记录的(旅游、商务考察等),需提供标有上次出境或入境签注的签证。
4.兑换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学费和生活费可提交护照、签证的复印件。
5.对未取得所赴国家有效签证的可办理保证金购汇。
注:根据各地区不同,会有不同的规定,详情请咨询本地换汇机构。
(编辑:Eva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