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酷爱看美剧,于是每次总是问我美国是不是像美剧里一样的———比如《绝望主妇》、《英雄》、《迷失》或者《绯闻女孩》那样。于是我突然很想反驳一下说,美国是一个城市化不足的国家。把美国的景致也罢,气氛也罢,如果硬要分个类,可以分成两部分,两岸城市的是新英格兰派,中间广袤的属于没文化派。
美国的“新英格兰”派,也就是贯穿着各路美剧的摩天大楼、西装革履。这些被外国人看惯了的“美国”,其实说来说去只是曼哈顿那些鳞次栉比的高楼、三藩市或者芝加哥的玻璃幕墙,或者洛杉矶那小得可怜的“市中心”。
如此的模式化、类型化,如同《水浒传》里的孙二娘和顾大嫂。然而美国广袤大地上的城市,我不得不悲哀地概念化它们,因为有时候出了机场,如果不看路牌,你绝不知道身在何处。车驶在路上,即使几百英里外,你依然会有“下个转弯就到我们家那个社区了”的那种幻觉。因为它们面目模糊,或者说,一开始就没人需要它们清晰分明。
当然你不可能要求每个城市都有紫禁城,有埃菲尔铁塔,有帝国大厦或金字塔。尤其,在美国这个历史清白的国家。而且,土地得来的太多太广袤,还来不及建设就要继续移动下去。既不是每个城市都有建设成首都的必要,也没有那么多人力物力来投资,所以大都是建个“市中心”,几栋孤零零的房子,根本不必装饰,穿插几条瘦溜溜的马路。如果是州府,全部拷贝国会山,所以去不了华盛顿的朋友可以去自己州政府门口留念。
接下来大家在远远的地方建起自己的房子,然后就过起日子来。本来市中心还有些逛的必要,因为以前还有各种各样的商店、有特点的饭店在那里。商店的衰落要归罪于沃尔玛的出现,还有那之前盛行的商场式经营;至于饭店的倒掉就要追溯更古了,当麦当劳和肯德基、汉堡王和赛百味各处盛开,而且全部设有“drive through”的时候,你说美国胖子们为什么还要去饭店。
美国的城市,突然让我联想到了女娲造人的故事,因为女娲疲惫了,懒得一个一个去捏泥人的胳膊和腿,就用条柳枝沾了泥汤随便一甩,结果缺胳膊少腿的人倒也可以称为“人”了。
不过这样概括美国的城市似乎也太无情了,毕竟圣路易斯也有密西西比河畔落寞的一道拱门,亚特兰大市内有全球闻名的可口可乐中心,奥兰多就不用说了,一个迪斯尼足够撑场面;孟斐斯每年的音乐节那条街是很有点儿特点的,如果你懂点儿美国历史,尤其知道点儿音乐,晓得猫王是谁,黑人的rag-tim e、jazz和blues,在孟斐斯喝酒的夜晚也可以很曼妙。这就好比美国的姑娘都太单纯了,需要成为有故事的人,衣食无忧,只好追求更虚无而不可得的东西让自己丰富起来。美国的很多城市也守着那一点半点故事,执着地守着。
想想有点儿无奈,我总是告诉美国人不要“概念化”中国,那些香艳的东亚美人蜜糖的肤色、上挑的丹凤眼,穿着大袍子的中国男人都住在木头的宫殿里,吃鱼头、鸡爪、蝎子还有老虎。可是我却在概念化着美国。总而言之,美国的城市,大部分,如同美国人,其实是单纯的,没有装饰的,从南到北的广袤大地,足以证明如此。 (吴晓韵 美国阿肯色州立大学博士生)
(编辑: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