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签证处更新了探亲和团聚的签证材料要求,对于以往的经验,增加了一些,强调了一些,把一些重点列在下边,因为这方面涉及较少,所以我只能提供一些简单的建议。
探亲(原文件在附件中,下面只是强调一些内容):
1,RK1201表格,建议在线填写,填写入口在签证处的网站上
2,邀请信需要注明的:在德国的居住地,居留目的,时间
3,工作单位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介绍信原件(信上须注明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旅行者的职务、是否该公司成员、月薪及此次旅行目的),由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一份复印件及在学证明。已经说的比较清楚了
4,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比如由银行出具的最近3至6个月的工资对账单或工资存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对帐单;不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签证处解释的也挺清楚
团聚(原文件在附件中,下面只是强调一些内容):
1,中国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德文翻译件,并附2份复印件;非中国籍申请人:中国居留证件及2份复印件。这一条以前不重要,不知道现在标准如何掌握,但是可能的话还是提供吧
2,配偶在德户籍登记证明复印件,就是Anmeldungsbescheinigung
3,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关于其目前职务的证明信原件及德文翻译件, 并附2份复印件(如具备)---注意括号里,意思就是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可以不提供
4,申请人需掌握一定的德语知识。除一些特殊情况(如申请人已掌握熟练德语),签证申请人需提交歌德学院的A1语言证书。这一条估计很多人都不具备,以前在某些情况下本科以上学历可代替,但是实际上现在似乎执行德语标准比较严格,尽可能的去考吧,实在不行再拿本科学历碰运气。携签的目前似乎问题不大,静观变化。回头找人再去问问看可否其他等级的德语水平证书也可代替。
(编辑:christ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