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世界日报报道,一名患有焦虑症的卑诗大学(UBC)学生因为未能按照规定选课并参加考试,不服校方退学处分向法院提出上诉,但卑诗上诉法庭最后裁定该学生须服从校方决定。
提出欣讼的辛格(Priya Singh)患有焦虑症,2007年进入卑诗大学会计系就读,依规定需在前二个学期修完至少65%课程,但辛恩在第一学期只修了一门课,而且考试还没有过关。
辛恩以病情影响为由,持医生证明向校方要求重考,但却没有按规定时间应试,而且在接下来二学期内也没修满规定时数,因此校方决定给予退学处分,辛恩不满校方处分向法院提出上诉。
尽管辛恩一直以自己深受焦虑症之害,认为校方应该给她足够的重考机会,但卑诗上诉庭最后裁定该辛恩需服从校方决定,无法继续在会计系修读。
(编辑: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