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2009年中国留学生遭绑架的案件,第四名绑匪于卑诗高等法院被判有罪,四人正等候宣判刑期。
于2009年2月14日绑架中国留学生彭飞(Fei Pang,译音)的绑匪温桓文(Huan Wen Wen,译音),在审讯中辩称自己并未直接涉及绑架案。对于与其它三名绑匪的关系,他指自己是“天真的国际学生”,对另一名绑匪余阳(Yang Jason Yu,译音)更是完全不认识。
经过六星期的审讯,卑诗高等法院法官戴维斯(Barry Davies)认为温桓文的供词不可信(Not Credible),因为他曾在绑架之前,参与监视彭飞的“踩线”行为。法官更指温桓文在绑架案发生后,前往煤气镇(Gastown)的一个停车场,将彭飞的Range Rover四驱车开走,避免被警方追查。温桓文更在彭飞被绑架后,将彭飞身上的现钞拿去兑换,还分了其中一部分。
戴维斯在判决中强调,温桓文或许并不知道彭飞的身份,但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在协助绑架、强制禁锢、以及勒索。戴维斯更指如果温桓文不知道彭飞是肉参,那他一定是“装盲”(wilfully blind)或“扮不知”(deliberately ignorant)。
另外三名疑犯王志奇(Zhi Qi Wang,译音)、余阳、以及张广(Guang River Zhang,译音)等三人已经承认绑架、强制禁锢、勒索等控罪。
四人是在2009年2月14日,于煤气镇的Fabric酒吧持刀挟持18岁的中国留学生彭飞,将彭飞双手以胶条反绑,以外套盖头带回本那比柏文住处监禁,并向彭飞在中国的父母勒索100万元,最初事主的父母并不相信儿子被人绑架,绑匪最后在彭飞承诺卖掉平治名车付钱,并在监视他的情况下将其释放,警方随后迅速将四人拘捕。
(编辑: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