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各贴上相片
有效护照
一家德国语言学校出具的每周不低于20学时的德语培训班入学证明; 支付德语培训班全部学费的收据
全部留学逗留费用来源证明,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银行帐户上为一学年存一万两千马克的证明。每月取款不得超过 一千马克。帐户底数不得少于三千二百马克,这笔款只有在外国人管理局同意的 情况下才能提取。也可以在德国某一银行驻北京办事处开设这种银行帐户。或, 未写明金额总数的经济担保书,或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居住者提供的不可 撤回的银行担保,此担保包含外国人法第83条和84条中提到的各种费用。 所有材料均须提交原件。
(编辑:Linchen)